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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对收费员工作服装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响应且符合本公告设置条件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单位请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材料至我公司。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采购需求(详见报价人须知)
品名 | 项目 | 内容 |
收 费 员 女 装 | 夏装 | 短袖衬衣、裙子、裤子 |
秋装 | 外套、马夹、长袖衬衣、裙子、裤子 | |
冬装 | 大衣外套 | |
其他配件 | 帽子(含帽徽)、领带、领带夹、皮带 | |
收 费 员 男装 | 夏装 | 短袖衬衣、裤子 |
秋装 | 外套、马夹、长袖衬衣、裤子 | |
冬装 | 大衣外套 | |
其他配件 | 帽子(含帽徽)、领带、领带夹、皮带、软肩章、硬肩章 | |
交货地点 | 询价人指定地点(询价人管辖路段内各收费站、管理区) | |
合同服务期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单批货物供货期 | 自订单之日起45天内 |
二、资格要求
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满2年及以上,注册经营范围具备服装、纺织品生产、加工及销售的企业,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报价人注册资本金达人民币伍佰万元及以上。
3.报价人应具有服装批量制作生产能力,为生产商,本项目不接受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4.财务要求:报价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盖章。
5.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服装制作项目(以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6.报价人具有固定的生产场地不低于2000平方米(以提供生产场地产权证复印件或凭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投标。询价人有权核查报价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询价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必须列出所报工作服的具体基本参数,必须附上工作服参考彩色图片,根据询价人要求的基本参数进行报价。每项工作服只能根据我方基本参数或优于我方基本参数要求进行报价,报价需注明工作服的质保期限。
2.报价人在开标当日须提供每项工作服样衣及样衣布料各1件(套),详见货物采购一览表(配件除外),未按照要求提供样衣的按不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提供询价人将对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服装样衣和布料进行封存,其他报价人提供的服装样衣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3.本次服装采购为按需采购,报价人须为询价人提供量身定制服务,具体采购按中标单价不变乘以实际采购的数量计算为准,实际产生数量多少的风险请报价人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4.报价时应提供自2021年12月起国家权威认证省级以上的质量技术检测部门出具的服装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5.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制作费、运费、利润、税费、设计费等一切费用,询价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报价人须知附件)
五、上限控制总价:人民币90.01万元(详见报价人须知)
同时设上限控制单价。报价人的总投标报价高出询价人设置的上限控制总价的,或者单价高出询价人设置的上限控制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供货日期: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报价人按照询价人要求对服装进行确定样衣。样衣确定后根据行业标准尺寸大小进行分类统计,统计结束后报价人在收到服装采购计划表后45历天内交货,除经询价人批准的因素外,供货日期不得顺延。供货日期未经批准每延迟1天,扣该批次服装制作结算价款5‰作为违约金。
七、询价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4楼4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同时请向询价人提交上述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询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0:00。请各报价人必须在2021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8:30时至10:00内将报价文件送交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经办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询价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2本次询价采用双信封形式。2021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0:00将开启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询价人将按报价人须知、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双信封形式的相关规定,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报价人再开启第二信封(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第二信封的开启时间,询价人另行通知。
3.报价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等内容。
4.报价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内加以密封(报价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一并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中),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报价人参加开标的人员,应遵守开标所在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当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注意食宿卫生,积极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如报价人违反上述规定,询价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交投宏冠咨询有限公司》(http://z0h9q4.igiw.cn/)、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OA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4楼413室
邮 编: 530000
电 话: 0771-2110068、18154614521、0771-2110510(传真)
邮 箱: nngsqgbzb@163.com
联 系 人:黄女士 李先生
十一、监督机构:
南宁运营公司*群人事部,电话: 0771—2110011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3楼
邮 编:53002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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